关于做好2007年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7-16 09:15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按照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出的《关于做好2007年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07〕17号)和《省统计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07年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苏统〔2007〕2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认真做好全市2007年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投入产出调查工作。
自1987年以来每五年全国编制的投入产出表,是我国宏观经济管理和决策的有力工具之一,是研究国民经济发展、进行经济数量分析的重要手段,是制定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重要基础。进行投入产出调查,涉及农业、工业、建筑业、交通仓储邮政业、信息传输业、批发与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其他服务业等国民经济各个行业,需要开展重点调查,数据资料涉及各调查单位的生产、技术、财会、供销、统计等方面,时间紧,任务重,技术和质量要求高。各市(县)、区统计局要切实加强领导,于2007年7月底前成立投入产出调查办公室,明确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落实责任,确保全市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合理安排投入产出调查的各阶段工作。
各市(县)、区统计局要按照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各阶段的相应工作。要根据调查任务,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及时核对和落实下发的选点调查单位,原则上按照同规模、同行业、同地区的要求,补充和调整有变化的单位;有效确定试点企业,帮助和指导开展试点的各项业务工作;认真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学习和准确掌握调查方案和填报方法;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按时上报全部调查表,全面完成投入产出调查任务。
三、严格把关,确保调查数据的高质量。
基层调查单位数据填报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国家和省投入产出表的编制质量。各市(县)、区要建立和落实各阶段质量控制责任制,逐级组织实施,质量控制必须贯穿于基础准备、方案制定、人员培训、报表填写、数据录入等调查的全过程,严格按照投入产出调查制度规定的部门(行业)分类、指标口径、计算方法,认真把好数据质量关。指导和帮助调查单位实事求是地收集、整理、填报调查数据,确保数据的不重不漏;加强对指标与指标之间、表与表之间的相关关系和逻辑关系的人工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查询并查明原因,同一指标在不同表中的数据应严格保持一致;加强数据录入的质量考核,保证机表一致,做到层层把关,确保投入产出源头调查数据的全面、准确、有效。
二○○七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