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县)、区统计行风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23 00:00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649/2013-00031
- 生成日期
- 2013-05-23
- 公开日期
- 2013-05-23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澳门威尼斯人app
- 效力状况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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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现将《市(县)、区统计行风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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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着力推进全市统计行风建设,促进统计能力、数据质量、队伍建设的提升,现将《市(县)、区统计行风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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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6日
市(县)、区统计行风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行风建设的意见》和省辖市统计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无锡市《市(县)、区统计行风建设责任书》,根据《澳门威尼斯人app下载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市(县)、区统计局。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100分,加分另算)
(一)组织领导(20分)
1.健全行风建设工作领导机构,主要负责人因职务变动及时进行调整,计5分。
2.与所属处室签订责任书或承诺书,计5分。
3.年初制定年度行风建设工作安排,计10分。
(二)宣传教育(20分)
1.每年以不同形式组织本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进行2次以理想信念、党风廉政和作风行风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学习教育。每组织1次计5分,最多计10分。
2.把行风教育纳入本级组织的各类培训班和统计工作会议,计10分。
(三)制度建设(20分)
1.建立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规定和具体办法,计10分。
2.建立主要统计数据质量管理监督制度,计5分。
3.建立人财物等内部管理制度,计5分。
(四)监督检查(20分)
1.围绕“三个提高”,开展专项检查,计5分。
2.组织对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计5分。
3.公开设立行风投诉监督电话或电子信箱,计5分。
4.积极配合上级组织的行风(党风、政风、作风)检查考核活动,计5分。
(五)材料报送(20分)
1.每年至少向市局报送2篇反映统计行风建设情况的稿件,每篇计2.5分,最多计5分。
2.12月2日前,向市局报送统计行风建设年度工作总结,计5分。
3.按时按要求报送行风建设工作专项材料,计5分。
4.主动开展统计行风建设课题研究并提交研究成果报告,计5分。
(六)加分项目
1.反映统计行风建设的稿件被省级以上报刊、杂志或国家统计局内网主页及纪检监察局网页采用的,每篇加1分。
2.本单位或本系统行风建设的先进典型,被省级以上单位宣传推广的,每例加5分。
三、考核方法
市(县)、区统计行风建设责任制考核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市局在组织对市(县)、区统计部门考核同时结合进行。必要时,也可以组织专门考核,考核结果用于对市(县)、区统计工作综合考评。
(一)达到考核内容的得满分,未完全达到要求的酌情扣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所得总分中扣分:
1.年度内统计行风工作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减5分。
2.本部门及所属统计系统本年度内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不包括由本级自行查处的系统内统计违法违纪案件),减5分。
3.本年度本部门或本系统因违法违纪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或被市级以上有关部门通报批评、且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或市(县)、区统计机构负责人因违法违纪被追究刑事或纪律责任的,减10分。
四、附则
1.考核周期为上年度12月1日至当年11月30日。
2.本办法自2013年度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3.本办法由驻市统计局监察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