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统计联网直报单位参加统计“六五”普法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05 00:00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649/2013-00051
- 生成日期
- 2013-09-05
- 公开日期
- 2013-09-05
- 文件编号
- 锡统〔2013〕84号
- 发布机构
- 澳门威尼斯人app下载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内容概述
- 为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各市(县)、区统计局:
为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律素质和学法、用法意识,为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和深入实施以企业一套表为核心的“四大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省统计局《关于组织统计联网直报单位参加“六五”普法学习的通知》苏统〔2013〕55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市统计联网直报单位“六五”普法学习宣传活动的全面开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学习对象
纳入全市统计联网直报范围的调查对象的单位负责人和具体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
二、学习内容及培训方式
学习用书使用省统计局统一发放的《统计法学习问答》,重点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对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统计调查对象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统计调查和统计数据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统计违法行为和统计法律责任等内容。学习方式以自学为主、辅导为辅的方式,各地要根据联网直报单位的实际情况,结合统计任务布置、统计调查业务培训、统计法制服务“保真护统”等活动的开展,对调查对象进行辅导。各市(县)、区的培训辅导工作在2013年12月底前完成。
三、组织测试及学习登记
普法学习结束后,各地结合年定报培训等工作组织学习对象进行统计“六五”普法学习测试。测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测试卷可由各市(县)、区自行翻印,也可委托市局统一印制后领取(于9月30日前上报用卷数量)。
对测试合格的联网直报单位,由各市(县)区统计局做好学习登记工作,填报《江苏省统计“六五”普法学习测试登记表,于2014年3月底上报市统计局法规处,经统一汇总后上报省局。请各地区及时将测试卷装订成册,作为省、市统计“六五”普法检查验收的重要依据。联系人:季晓林;联系电话:81823746。
澳门威尼斯人app
201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