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16 10:25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关于认真做好全省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统人函〔2015〕13号)工作安排,现就我市2015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根据依法行政和行政许可的要求,结合我市目前的实际情况,在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2015年度的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职责分工如下:
市局负责统筹安排全市的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组织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新区的考务工作。
江阴市、宜兴市统计局根据省、市统计局的要求负责组织本地区的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新区统计局负责本地区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报名发动、网上审核、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教材征订和培训事宜告知、材料收集报送和证书发放等工作。
二、工作安排
6月1日-7月31日,宣传发动、资格审查。 各市(县)、区统计局要认真做好辖区内人员的宣传发动工作,特别是通知联网直报企业未持证上岗人员报名;每星期不少于二次网上审核,重点:照片是否符合报名要求;是否符合免考条件。
7月20日-8月10日,上报学习推荐用书征订数。江阴、宜兴市根据考生报名时申报情况,自行向省局预订,无锡市区教材的征订工作由社会培训点办理。
7月23日前,江阴市、宜兴市统计局将所属地区培训点的培训计划报市统计局。
8月3日-7日,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
(1)审核并收取考生送交的报名材料。重点:送交的报名材料是否齐全;照片是否符合报名要求;免考考生送交的报名材料是否与网上报名填报的资料一致。
(2)做好培训事项告知。重点:无锡市区有意向参加培训的考生可到无锡市机械培训中心报名参加培训。(培训中心地址:无锡市复兴路155号;联系人:薛老师;联系电话:13961720076)。
(3)教材征订。重点:有意向参加培训的考生,教材向培训机构(无锡市机械培训中心)订购。无意向参加培训的,若需要购置教材的,请告知考生自行购买或者推荐其到无锡市机械培训中心购买。
江阴市、宜兴市统计局自行安排上述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事宜。
8月-9月15日,完成考前培训。
8月22日前,完成所辖行政区域内各考点的设定。江阴、宜兴各自设定,其它地区由市局设定。
8月26日前,完成考场设置与试卷预订表、考试值班表、监考人员名单。江阴、宜兴各自完成考场设置,上报值班表、监考人员名单,其它各区由市局完成。
9月8日-19日,打印准考证。
9月19日,领取考卷。由市局通知,江阴、宜兴各派二名人员到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考卷。
9月19日,组织巡考、值班。
9月20日开考前,江阴、宜兴将试卷送至考点,其它地区由市局负责。
9月20日,考试。
9月21日前,各考点将试卷送到市统计局。
11月3日-7日,市(县)、区重新核实合格人员的信息。
11月16日前,市(县)、区上交合格人员相关材料。各市(县)重新打印《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按市统计局导出的《合格人员名单》序号在《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右下角用铅笔编号,并将相关材料按本人照片(背面标注姓名)、《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的顺序用订书机装订在左上角(照片夹上)。
次年2月1日前,证书送达考生。
三、工作要求
各市(县)、区统计局在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过程中,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认真履责,严格程序,严肃纪律。要按照省、市统计局计划安排,按时完成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的各阶段工作,确保全市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安全、规范、顺利进行。遇到问题不推诿,加强与市局的沟通协调,共同解决问题,合力推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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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2日